投诉行业 | 长虹 | 投诉品牌 | 长虹 |
投诉地区 | 重庆市 -- 大渡口区 | 投诉人 | 陈女士 |
投诉诉求 | 希望厂家合理进行赔偿 |
投诉详情:
本人2012年12月23号在重庆市大渡口区重百电器以3999元购买长虹42寸电视,于2013年1月25号上门安装,电视机于2016年2月15日晚在播放过程中自然关闭再也无法打开,第二天我拨打长虹售后服务电话,两日后维修人员上门维修,说是有一块主板烧坏了,双方协商好维修价格之后维修人员把烧坏的一块主板拿回去他的维修部维修,几天之后师父把修好的主板拿来安装,结果一安装上修好的主板立即把电视机的屏幕给烧坏了,维修人员立即告知我电视机已经无法维修,即使维修费用跟买新机没有差别,试问花3999元买一台品牌电视机,使用3年零一个月就坏到无法维修的地步不是产品质量问题吗?长虹售后服务说机器已经脱保无法处理,我要求双方一起将电视机送检,售后服务人员一直不予理睬,望有关部门维持老百姓的消费权益和保障。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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