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海信 | 投诉品牌 | 海信电视 |
投诉地区 | 山西省 -- 临汾市 | 投诉人 | 李先生 |
投诉诉求 | 免费换屏处理 |
投诉详情:
2015年12月20日,我在洪洞苏宁易购买了一台海信电视机(型号LED50EC520UA)购买发票代码114001513601发票号17840585,购买日期2015年12月20日,现在三年保修期范围内。
2018年12月15晚18时左右,我下班后吃完饭看电视,开机后电视就出现了异常,就给在洪洞娘家的爱人发了电视机异常画面的微信图片,让给苏宁易购店的负责人反映机子情况。
2018年12月16日爱人找苏宁易购的负责人说明情况后,其负责人联系了洪洞海信用户服务中心人员,约定17日上门检查维修处理。
2018年12月17日12时左右,售后服务人员上门检查后,说是电视机内屏坏了,回去和他们领导反映一下看怎么处理。
期间我们几次和洪洞海信服务中心的人员打电话询问和反映情况,他们的说法是“电视你们都买了三年了,在你们家坏的并且是外力造成的,换屏不在三年修期内,就是在三年保修期内,也不包换屏”。说法如此的模糊,我们的看法是如果你的电视机质量没问题,为什么还承诺三包,为什么还需要你们售后服务人员,你们海信家电视机网上投诉的人员还少么?难道给我安装电视机前的机子质量状况,包括运输、搬运等情况就没有对电视机有损伤的可能性?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现状是电视外屏一点划痕损伤都没有,从无有过外力的碰撞,至于电视机内屏破是怎么造成的,存在疑问?只不过我们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算我们运气不好罢了,沟通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无法就问题达成共识。
我们后来又给海信总部的客服人员打过两次电话进行联系沟通反映实际情况,说尽快给我们联系协调解决。最后是海信总部的专管消费者投诉的一位女负责人来电告诉我们说公司已经鉴定过了,内屏破是受外力的冲击,人为损坏的,换屏的维修费用我们免了,换屏的费用(1480元左右)自己出。言外之意,他们没啥责任,就只有消费者之责了。才看了不到三年的电视机,仅凭服务维修人员一张故障后照片就检测出是人为损坏的,都没人来分析一下电视具体是怎么损坏的,片面断定电视机是消费者损坏的,丝毫不承认电视机的质量有问题,我们觉得处理的方式作为甲方的海信有关部门即没有态度,又没有诚意,又不承担责任,真的让我们无法接受,我们始终认为电视机可能存在质量问题。
从2018年12月15日电视有问题到12月27日这些天来,我们不断地与甲方海信有关部门反映、沟通、协调,希望合理的解决好问题。但就电视机屏坏该谁负责,无法达成共识。最后结果没有丝毫的变化。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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