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夏普 | 投诉品牌 | 夏普 SHARP |
投诉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投诉人 | 孟先生 |
投诉诉求 | 夏普尽快予以换货或退款! |
投诉详情:
夏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 售后敷衍推脱责任,一拖再拖,在保修期内,夏普拒绝维修,拒绝退换货。
2012年9月26日,在宁夏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大武口华欣店,购买了一台夏普液晶电视,产品型号LCD-52LX840A。
2012年12月,在整机保修期内,发现夏普电视的液晶屏右侧出现一道垂直方向的绿色条纹,并立即向夏普售后反应了情况。
随后,夏普售后的回复一直是”您放心,三个月后,运回上海维修”,就在夏普的敷衍推脱中,等了一年。
2013年10月,夏普售后又回复说 “2014年1月30日之前,一定给您换一台新的液晶电视 ”。
2014年2月,夏普又回复说 “没有相同型号的电视予以换货”, 又让我们再等。
夏普液晶电视整机的保修期是一年,液晶屏是三年。电视购买日期是2012年9月26日。今天是2014年3月10日。在保修期内,夏普已经一拖再拖,白白让我们消费者等了快两年了。再按照夏普的答复等下去,保修期也就过了,夏普也就不用负责了。这就是夏普所谓的售后真相吗?
希望夏普公司尽快予以换货或退款,主动联系协商解决,不要一拖再拖了! 谢谢!
投诉网回复:
中国家电质量投诉网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