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它 | 投诉品牌 | 三星 |
投诉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投诉人 | 朱先生 |
投诉诉求 | 希望中国家电质量投诉网能公平公正的替消费者组持公道,强烈要求三星厂家根据消法规定办理换机。 |
投诉详情:
型号BCD-410DPISL1三星冰箱于2014年3月8日在苏宁三星门店购买。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冷冻室门框一直冒水珠。五月初致电三星客服,进行了报修。第一次维修的工程师上门检查后,说是冰箱出厂时没安装好,于是把冷冻室承托抽屉的条条框框拆了重新安装了一轮,给本人开具了第一张维修单。维修后经观察,故障未能解决。5月中又向三星客服报修,工程师第二次上门,提出需换密封条并更换了密封条,给本人开具了第二张维修单。经第二次维修后故障还是不能解决。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同一故障维修两次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要求换机,于是本人向三星提出换机。三星客服与本人周旋了两周,于6月9日来电,说因为第一次的维修没有换零件,因此不能算是维修。我很想知道,这位三星售后是根据哪条法律法规来定义“第一次的维修没有换零件,不算是维修”这个说法。本人是依照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中国家电质量投诉网能公平公正的为消费者讨解决问题。
投诉网回复:
中国家电质量投诉网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