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家电投诉 | 投诉品牌 | 长虹等离子电视 |
投诉地区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投诉人 | 邵女士 |
投诉诉求 | 尽快履行三包责任,更换爆裂的电视内屏 |
投诉详情:
长虹武断咬定等离子电视内屏爆裂是人为造成 ——----
我于2012年7月28日从郑州家电城购长虹3D5o738I等离子电视,10月初通过长虹公司售后安装,使用不到1月,发现机内有像知了叫一样的杂音。我打通了售后电话,当时售后人员进行了调试,并说将就能用算了,换着很麻烦。
到2013年12月31日,我们家上午看节目还正常,中午家里没人,到下午5点多,回家开电视时,突然发现电视的左上角有一爆点,直径有2公分大,用手摸了摸,外屏玻璃没有任何碰坏痕迹,也没有任何划伤痕迹。如果闭上眼睛再摸,也根本摸不到爆裂的位置。于是我们家非常紧张,吓的不敢开电视,生怕电视爆炸伤人,立即给义马当地的长虹售后打电话,他们也很紧张,讲:暂时不要开机,1号上门检查。1号9时,来了一个年轻人,照了相。他当时在外屏上摸了摸,似乎想找出外力碰触的痕迹,但他最终还是没法找到。我让他闭上眼摸一下,他说,不用,外屏无丝毫伤痕,我让他把当时的情况记录清楚再传长虹总部,他说最终一切由长虹厂里决定,让等几天。
2014年1月3日17时,长虹义马售后打来电话,说厂里讲,有一个登记表,厂里人员讲内屏爆裂是外力造成,不修。。。。。
我就不明白了,长虹与我系厂家与消费者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他自己说了就是代表法律吗,自己的工作人员一张登记表就决定我的电视内屏爆裂是消费者的原因造成的吗?就决定不赔偿了吗?
《 中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的质量责任是严格责任,难道长虹厂里不知道吗?他们难道不不明白,他们有有义务证明他的出了质量问题的产品要承担证明责任吗?他们难道不知道对出了质量纠纷的产品进行认真检查、复验、封存和召回吗吗?难道他们不用拿出一个有充分说明力的、是他们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的鉴定结论吗?他们想证明自己无责任也不能不经询问,不现场勘验、不经专家论证,让自己的员工自己填一张登记表,就自己证明没有任何责任了呀?社会上有多少案例,玻璃在家还会自爆呢,你的内屏难道就不会自爆吗,你敢肯定自爆率是零吗?
消费者是弱势群体,消费者个体没有经济实力,也没有技术条件进行鉴定,他们一句话让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就吓唬住消费者了吗。人在做,天在看,离地三尺有神灵,百姓真的都好欺吗?没有一个个消费者,哪有厂里一年几十个亿的利润。
不能把老百姓是上帝当成糊弄人的口号。我要依《消费者保护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也许我多虑了,这只是个别人没有执行长虹的制度的不负责任行为,领导并不知情。我多么的希望:长虹公司尽快弄清责任,分清是非,尽快更换我在保修期的电视内屏。我多么希望有一个理想的结果。我多么希望我以后还是长虹产品的消费者。
长虹的消费者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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